今儿个是五月二十日星期日,农历四月初四。天气阴,是全国助残日。
昨天从电视报导得知,每年的五月分的第三个星期日,是全国助残日,过去还真不知道,上网一查吓了一跳,天啊!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残疾人,平均20个人中就有一个残疾人,大约有6000万吧。太可怕了,6000万可接近两个黑龙江省的人口啊,
6000万可是个不得了数字,在我们13亿人口的大国,要佔20分之1多一点,如果拿经济发达的日本来说,就接近2分之1了,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了,这多残疾人,要生活、要吃饭……。国家、社会要对这部分人负责任,不能置之不理,所以国家和政府制定了《中华民国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“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”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,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。截至2007年,全国共开展了17次"助残日"活动。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,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。活动中,分别围绕“宣传残疾人保障 法”、“一助一 送温 暖”、“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”、“志愿者助残”等主题开展 了活动。
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,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,影响日益 深入人心。实践证明,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的 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,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、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。
每年一次的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,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 加,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,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,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,其意义广泛而深远。
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会签下发“助残日”活动文件,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,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,保障了“助残日”活动在各地的顺利开展。通过协调有关部委、单位参与 “助残日”活动,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,贴近残疾人,加大了 政府各个领域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。
通过充分动员公共传媒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,报道残疾人事业,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 残疾人、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新闻界朋友,利用各种传媒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,在全国 形成了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,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。
今年的“助残日的口号”是:
1、弘扬人道主义思想,倡导助残风尚 !
2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,共建和谐社会 !
3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,共建和谐社会 !
4、残疾人权利:我们关注 !
5、法律援助在行动 !
6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!
7、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,支持残疾人事业!
8、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 !
9、扶助残疾人,有你有我 !
10、扶助残疾人,共建和谐社会 !
11、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!
全国现有各类残疾人总数约6000万人 :
听力言语残疾 2057万人
智力残疾 1182万人
肢体残疾 877万人
视力残疾 877万人
精神残疾 225万人
多重及其他残疾 782万人